为加强银川市兴庆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有序推进湿地资源合理利用,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发挥湿地动态效益,认真落实湿地保护工作,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等级不降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规定,严格按照湿地审批流程“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利用银川市兴庆区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核查,青银高速滨河服务区外接道路工程占用银川兴庆区掌政镇湿地图斑1块,共占用湿地面积1.1450公顷(合17.175亩),本次拟在银川市兴庆区银川市掌政镇补划湿地面积1.1508公顷(合17.262亩)。
现对本次补划湿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青银高速滨河服务区外接道路工程占用湿地图斑占补平衡信息公示表、位置示意图。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20日(7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向银川市兴庆区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银川市兴庆区自然资源局将依法办理相关确权登记手续。
来访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受理电话:0951-6080119
附件:1.青银高速滨河服务区外接道路工程占用湿地图斑占补平衡信息公示表
2.青银高速滨河服务区外接道路工程占用湿地图斑占补平衡位置示意图
银川市兴庆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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